9
■
圖
1
日本風險評估程序
程序f例如我國棗輸銷日本案d第
8
程
序係於
2016
年
12
月
10
日完成d再由
日方完成第
9
程序d於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告開放f前揭程序第
4
至
7
步
驟涉及風險評估d而日方之風險評估依
其內涵可分為
3
階段如圖
1
f
日本關切之有害生物均採正面表
列d區分為檢疫有害生物e暫時性檢
疫有害生物及非檢疫有害生物
3
類d
說明如下j一檢疫有害生物j
依據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
19
號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Phytosanitary Measures No. 19
之規
定d將未確認存在於日本d或存在於日
本部分地區但進行官方防治之有害生物
列為檢疫有害生物i二暫時性檢疫
有害生物j即尚未完成風險評估而無法
確認其風險者d後續將依據風險評估結
果調整列為檢疫有害生物或非檢疫有害
生物i三非檢疫有害生物j即不屬
於檢疫有害生物或暫時性檢疫有害生物
者d不採取任何檢疫措施f
風險之決定係依傳入可能性及
對農業生產之影響兩方面決定d當
風險為低e中e高風險時d方認為有風
險d並進行管制及檢疫措施如圖
2
f
而其管制措施係考量風險評估的結果e
管制措施之效果及可行性d採取對貿易
影響最小之措施f
■
圖
2
日本決定有害生物風險之方法與結果
高 可忽略 中 高
中 可忽略
低
中
可忽略 可忽略 可忽略 可忽略
可忽略 中 高
對農業生產之影響(包括族群建立、
傳播及經濟影響)
傳入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