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_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8年報
( 3 )依農藥安全性建立分級管理 為促進高安全性等級農藥之核准登記 及建立農藥安全性分級管理制度,並 導入化學品分類及標示全球調和制度 ( GHS ),使農藥危害資訊與國際規範 接軌,公告修正「農藥標示管理辦法」 部分條文及公告「農藥標示樣張形式產 出工具」,共協助 92 家農藥業者安裝工 具,揭露農藥產品之個別特性與危害性 差異,加強農藥業者企業責任,另增列 農藥作用機制代碼,以利抗藥性管理。 並公告修正「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 留抽驗辦法」,新增使用農藥者施藥時 應依農藥標示記載,穿戴適當之防護設 備規定,以確保用藥者施藥之安全。 ( 4 )推動非農業用地禁用除草劑 持續加強宣導非農業用地禁用除草劑政 策,並補助雜草管理協會編撰「農地雜 草管理指引」,並邀集雜草專家舉辦 3 場 次雜草管理教育課程,參加人數 90 人, 宣導非農業用地禁用除草劑及相關非 農藥除草技術。另保持與環保署合作方 式,精進由該署制定之「非農地雜草管 理自治條例草案參考版」內容,鼓勵各 地方政府主動訂定其自治條例,以強化 對非農地之雜草管理措施。 3、 制訂配套措施、逐步達成減半 ( 1 )提升農藥販賣業者素質 因「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已 將參加農藥管理人員訓練者之學歷提高 為專科以上,與 107 年相比,參訓人員 中大學以上學歷者比例從 79.2% 提升至 87.7% 。另督導地方政府辦理農藥管理 人員複訓講習 57 場次,以提升農藥販賣 業者專業素質與職能。 ( 2 )推動農藥代噴制度 推動農藥代噴制度,並鼓勵訓練合格 人員登記為業,累計有 1,631 人完成訓 練, 428 人登記為業。公告修正「農藥 代噴技術人員訓練辦法」,依專業技術 區分為地面施作、室內設施燻蒸(磷 化氫)、室外土壤燻蒸、種子消毒、空 中施作(無人飛行載具)等 5 種技術類 別,另已規劃修正「農藥管理法」,將 新增代噴業者資格、登記要件、證書管 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等之規定。 ( 3 )推動植物醫師制度 依據行政院審議植物醫師法草案及計畫 效益意見,再行研酌修正,持續推動立 法。另媒合實習植物醫師至 16 處農會、 6 家農企業與農業合作社、 19 個地方政 府及 5 家植物教學醫院等處服務,提供 人才培育場域及田間第一線服務農友, 獲得廣大迴響。另推動植物教學醫院落 實收費制度,訂定各類服務收費標準, 服務件數共計 194 件,收入超過 107 萬 元。同時透過花市、希望廣場、動物園 等地之跨域合作進行植物醫師廣宣活 動共計 35 場次,刊登新聞或專題報導 7 篇,增加植物醫師議題媒體曝光率。 四、植物檢疫業務 (一)植物檢疫行政業務 1、 增修訂植物防疫檢疫法規及措施 ( 1 )配合 107 年植物防疫檢疫法部分條文修 正,發布修正「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 則」、「旅客及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 攜帶或經郵遞動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 法」部分條文,並訂定「經郵寄方式輸 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 ( 2 )依據國際疫情變化及風險評估結果,修 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 疫規定」及「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 目」,訂定「栽培介質輸入檢疫條件」、 「泰國產山竹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 「義大利產蘋果輸入檢疫條件」、「南韓 產奇異果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土耳 20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8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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