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_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9年報

( 11 )輸出美國:協助我國水產飼料輸美符合相關檢疫規定;辦理我國加工(熱)肉品輸美申請 事宜。 ( 12 )輸出加拿大:協助我國犬貓食品、水產飼料及爬蟲飼料輸加符合相關檢疫規定;辦理我國 乳品輸加申請事宜;辦理我國加工(熱)豬肉產品輸加申請事宜。 ( 13 )輸出歐盟:辦理我國動物源性食品(肉類、乳類、蛋類)申請輸銷歐盟補充問卷事宜。 ( 14 )輸出紐西蘭:辦理我國加工(熱)肉品輸紐申請事宜。 ( 15 )輸出澳大利亞:協助辦理我國水產品輸澳大利亞申請事宜。 ( 16 )輸出墨西哥:協助我國含乳成分產品輸墨符合相關檢疫規定;協助我國疫苗產品輸墨符合 相關檢疫規定。 ( 17 )協助我國動物外銷:監測輸出水生動物飼養場 190 場次,協助水生動物輸出逐批檢驗 138 場次。 (三)輸入動物檢疫 1 、 輸入動物及動物產品風險分析 執行輸入畜禽產品衛生安全風險評估 23 件,其中辦理外國申請動物傳染病非疫區風險評 估計 18 件,分析結果提供疫區管制及增修檢疫管制措施參考,以降低國外動物疫病入侵 機率。 2 、 輸入動物產品書面審核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檢疫措施 ( 1 )書面審核部分,辦理德國、義大利、荷蘭、波蘭、西班牙、日本、韓國、泰國及越南等國 犬貓食品工廠輸入申請案書面審查 20 件;巴西、瑞士、芬蘭、尼加拉瓜、巴拉圭及泰國等 國肉品輸入申請案書面審查 6 件。 ( 2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調整輸出入動物產品查廠案件辦理方式,配合防疫措施暫緩 辦理輸入申請案件赴國外肉品實地查核作業 2 件、犬貓食品實地查核作業 2 件及國外肉品 複查案件 1 件;因應邊境管制調整國外來臺查核案件,加工肉品輸銷新加坡、日本及羽毛 輸銷泰國申請案件,均因旅運管制延後查核作業,經爭取後,新加坡以書面審核方式核准 5 家加工肉品輸銷新加坡業者及以預核清單方式同意我國 14 家高溫滅菌罐製禽肉、豬肉或 蛋品罐頭產品輸銷新加坡;泰國延長羽毛輸銷該國許可證效期至 110 年 12 月。 3 、 參與修訂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OIE )動物衛生法典之重要動物傳染病規範 ( 1 )陸生法典:針對 OIE 所提陸生動物衛生法典修正草案,召開 2 次陸生動物專家委員會議, 就狂犬病、禽流感、豬瘟、非洲豬瘟等 OIE 表列疾病及「獸醫法規及服務體系」相關章節 修正草案進行研析,並向 OIE 提出 7 項修正建議。 ( 2 )水生法典:針對水生動物衛生法典修正草案,召開 2 次水生動物專家委員會議,就相關 章節修正草案進行研析,並向 OIE 提送 7 項建議,並就我國水生動物檢疫及管制措施進 行檢討。 16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109 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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