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_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9年報
3 、 辦理附帶栽培介質蘭花栽培設施認可及外銷檢疫作業 依據美國「臺灣附帶栽培介質植物工作計畫」、澳大利亞「臺灣輸往澳大利亞蝴蝶蘭苗工 作計畫」及紐西蘭「臺灣輸紐西蘭蝴蝶蘭附帶栽培介質工作計畫」規範執行溫室查核及輸 出檢疫,順暢蘭苗外銷。另為落實外銷蘭園自主管理,依據「核可蘭園外銷生產栽培作業 管理要點」指定民間團體辦理 109 年度外銷蘭園之定期檢查及缺失複檢作業。本局及轄區 分局依據「外銷核可蘭園定期檢查及複檢作業指定單位」稽核實施計畫,每年定期及不定 期對指定辦理定期檢查之民間團體進行稽核,確保其落實辦理核可蘭園外銷生產栽培之定 期檢查作業,並加強輸出前植株檢查。 ▲ 辦理外銷核可蘭園定期檢查作業之年度稽核 ▲ 加強輸澳大利亞附帶介質蝴蝶蘭之輸 出檢疫 介質蘭花外銷檢疫統計 輸入國 植物種類 合格業者數 合格溫室數 輸出量(萬株) 美國 蝴蝶蘭 119 228 2,300 文心蘭 6 9 2.7 石斛蘭 8 13 1.3 澳大利亞 蝴蝶蘭 19 28 169 紐西蘭 蝴蝶蘭 5 7 0.3 4 、 藉由推動國際檢疫諮商談判,向秘魯爭取百香果種苗輸銷,雙方於 11 月 9 日確認檢疫條 件,成功突破檢疫障礙,拓展我國農產品外銷市場。 (三)輸入植物檢疫 1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調整派員赴國外產地執行農產品檢疫查證作業,調整日本及 中國大陸產梨穗、日本產桃李及梨、秘魯產藍莓、韓國產奇異果及梨,智利、美國、加拿 大、波蘭、德國、義大利、法國、澳大利亞、紐西蘭、韓國及日本產蘋果,澳大利亞產胡 蘿蔔及荷蘭穿孔線蟲疫區寄主植物及荷蘭百合種球產地檢疫,採暫時授權該等國家植物保 護機關執行,並同步啟動輸入檢疫強化措施,落實檢疫把關。 25 02 重要施政成果 Overview of Achievements 2020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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