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第65期
26 業務報導 後均符合工作計畫規定。其餘審查不合格之供果園,多因貿易商放棄輸出外銷果品、 園內植株更新無法收成、改植其他作物等。另有少數果園雖已向農糧署登錄,但尚 未與防檢局轄區分局連繫進行審查等因素,致未能及時審查通過。 包裝場及低溫檢疫處理預冷設施之登錄 為確保輸出鮮果實符合輸入國檢疫規範,防檢局訂定有「輸出鮮果實低溫檢疫 處理預冷設施管理要點」,進行相關設施之審查及認可,相關條件包括須符合我國 工廠登記證或建物合法使用證明等相關法規,設備方面則需具備可降溫之密閉冷藏 設施,確保裝櫃過程保持果品低溫之貨櫃車拖靠平臺等。 依工作計畫規定,輸美 番石榴須採自輸美供果園, 並在本局審查認可之密閉包 裝場進行除袋、清潔及包裝 (圖 2 ),並於合格之低溫 檢疫預冷設施進行預冷作業 才可裝櫃出口。於輸美番石 榴工作計畫核可前,我國輸 出鮮果實低溫檢疫預冷設施 計 4 家具有資格,可執行輸 美荔枝及楊桃之預冷作業。 初期優先輔導此 4 家申請登 記加入輸美番石榴包裝場, 其中 3 家已成功申請為包裝場,後陸續有農民團體或業者申請密閉包裝場所及預冷 設施。截至 109 年 5 月底止共核可通過包裝場 5 家及預冷設施共 6 場,分別位於 高雄市、臺南市,彰化縣等縣市。 輸出檢疫作業 為使同仁熟稔輸出鮮果實低溫檢疫處理業務,並辦理人員培訓,防檢局及高雄 分局於 108 年至今共辦理 4 梯次輸出鮮果實低溫檢疫處理教育訓練,受訓合格之檢 疫人員名單另須送交美國農業部,登錄使用美國低溫檢疫處理資料庫系統(以下簡 稱 556 系統)後,才可執行該項檢疫作業。 執行輸出檢疫前,業者須檢附供果園等相關資料向防檢局轄區分局申請檢疫, 檢疫人員先進行申報資料審查,核對供果園資格、冷藏貨櫃號碼是否為美國農業部 登錄許可者。裝櫃前還需進行貨櫃所附 3 支溫度探針之校正,確認果實插針位置必 須位於果肉中間,不得露出果肉外,以確保運輸途中完成 1 °C 以下持續 17 日之冷 ■ 圖 2 輸美番石榴登錄合格之包裝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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