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交流廣場 防檢局 企劃組|廖鴻仁 防檢疫英文:Risk management 風險管理 管理(manage)的英文來自義大利文maneggiare(操控馬匹),此類單字源自於 「手」的拉丁文manus,常見與手相關的英文衍生字包括manual(手冊)、manufacture (生產)、manuscript(手稿)與manicure(美甲)等。 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在本質上是行政機關決策與執行的過程,須參考風險 評估結果、將相關因素納入考量、確立保護水準、制定可達到保護目標的管理措施等, 具體步驟包括確認風險估值(risk evaluation)、評估管理選項(option assessment)、 執行(implementation)與監控成效(monitoring & review)。在國際防檢疫領域中,世 界貿易組織(WTO)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SPS協定)所承認的 國際標準,即為管控國際食品與動植物產品貿易風險的最低標準措施,倘WTO會員 認為國際標準不足以保護其境內人類或動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擬採取更高的保護水 準時,應依據SPS協定規範,提出科學上的正當理由或進行風險評估。 各國針對進口農畜產品研擬風險管理措施時,應與國內各界利害攸關者 (stakeholders)溝通,確認可接受的風險(acceptable risk)。風險管理的目標即是 採取保護措施,俾將風險降至可接受程度,範例圖示比較三種管理措施結果,措 施1 未達適當保護水準(appropriate level of protection)、 措 施2 剛 好 將 風險降至可接受程度、措施3 過於 嚴格已超越適當保護水準,整體而 言措施2 為風險管理的適當選擇。 綜上,各國應與其國內各界溝通確認 可接受的風險,基於科學原則訂定適 於國情且符合國際經貿規則的保護水 準,據以選擇進口農畜產品管理措施, 方能符合WTO之SPS協定規定。 ■ 圖 適當保護水準與可接受的風險關係圖 (MacDiarmid & Pharo 2003) 本案之適當 保護水準 風險評 估程度 可接受 的風險 風險程度 措施1措施2措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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