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NO75

43 護,溫室外設1公尺寬之緩衝區並排水良好,避免雨水飛濺或淹水。溫室地面 應以水泥或碎石為主,清潔無泥土,植株不可直接觸地面。 二、 清潔清毒:溫室應設置清洗站,進入溫室人員應注意清潔,包含清洗雙手及手 臂、鞋底清潔、穿戴防護衣等。所有溫室內使用之工具使用前及每批生產植物 間均應消毒,或僅能用於溫室內之特定植床,收穫籃等可能接觸植物設備亦須 消毒。 三、 生產栽培:苗株之移動應能追溯其來源,用於種植苗株之介質應經美方核可並 消毒或燻蒸;灌溉水如有接觸土壤或污染病原菌之可能,應處理後始得使用, 每年以APHIS認可方式檢測確保無RSr3b2存在。 四、 苗株檢測:生產苗株之母本應檢測無RSr3b2存在,溫室內植株定期檢查是否 出現萎凋病徵及病原檢測,所有丟棄植株銷燬前亦應進行檢測,如檢出青枯病 菌,生產者應立即通知植物檢疫機關並收集樣本予APHIS,進一步確認是否為 RSr3b2,提供APHIS 感染溫室名單;如確認為RSr3b2,該生產者受RSr3b2 感染溫室將不得輸美,輸出國植物檢疫機關與APHIS及生產者調查發生原因, 並追溯及銷燬受感染植株。 五、 人員訓練:訓練內容應含括所有生產栽培期間避免RSr3b2發生之所需措施, 包含RSr3b2 基本知識、傳播方式、各項避免RSr3b2 傳播之清潔消毒措施, 確保所有溫室工作人員均瞭解並遵守。 六、 文件紀錄:各項文件紀錄,包含設施認可、苗株移動、病原檢測、採收包裝、 輸出作業、人員訓練等,應妥為保存,供植物檢疫機關及APHIS查核。 2021年9月APHIS 對天竺葵扦插枝條採行輸入取樣檢測,並於2022年9月 修正輸入檢測方式,以商品化試劑組檢測。業者倘欲輸銷前揭枝條至美國前,應依 前述檢疫規定辦理。我國目前將青枯病菌第三生理小種(R. solanacearum race 3) 列入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十所列有害生物清單加以管制, 自疫區輸入天竺葵屬扦插枝條應取樣進行監測,以防範其隨寄主植物傳入我國,維 護我國農業生產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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