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NO76

14 業務報導 棗鮮果實輸韓國檢疫處理作業 防檢局自108 年即與韓國議定臺灣產棗 鮮果實輸韓國檢疫條件,惟後續因全球爆發嚴 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各國 檢疫人員出入境受限,韓方無法派員來臺會同 辦理檢疫作業。為拓展棗鮮果實輸銷韓國,防 檢局配合業者外銷時程,積極推動相關配套作 業,整備臺灣外銷棗供果園的田間防疫資料提 供韓方確認同意,請農糧署辦理登錄並提供輸 韓棗供果園、包裝場及檢疫處理場清單。冷藏 檢疫處理場相關事前準備工作,由防檢局臺中 分局偕同場方確認低溫處理設施運轉效能正常 及作業流程順暢;至於供果園部分,則另由該 局高雄分局於產地輔導落實田間果實蠅防治及 採收後之防護措施,同時數度會同農糧署與高 雄市政府前往高雄市燕巢區及阿蓮區的棗供果 園進行實地確認。 配合業者輸韓期程,防檢局於111年11月10日邀請韓國檢疫單位派員來臺, 韓方1 名檢疫人員於111 年12 月18日抵臺會同防檢局進行輸出檢疫業務,首先 辦理輸韓國棗鮮果實檢疫處 理紀實 防檢局 植物檢疫組 | 郭珮琪、陳俊憲 防檢局 臺中分局 | 黃育仁、呂明長 防檢局 高雄分局 | 洪苡萱、張秀燕 臺灣優質水果世界聞名,各類外銷品項為農民重要經濟來源。惟因我國為東方果實蠅 及瓜實蠅疫區,國產鮮果實輸往該些果實蠅非疫區須依其規定進行檢疫殺蟲處理與輸 出檢疫。防檢局於111 年底配合業者外銷時程,邀請韓國檢疫單位派員來臺共同執行 輸出檢疫業務,順利完成輸韓國棗檢疫作業,協助我國棗鮮果實開拓新商機。 ■ 圖1 臺韓雙方檢疫人員共同確認輸韓棗 鮮果實冷藏處理溫度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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