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NO76

28 專題報導 種子類植物產品輸入檢疫規定及違規查處情形 輸入種子等植物或植物產品,應 符合《植物防疫檢疫法》、《植物防 疫檢疫法施行細則》、《具繁殖力之 檢疫物輸入風險評估作業辦法》及《中 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 等相關法規與規定。貨品輸入時,輸 入人或其代理人向防檢局轄區分局或 檢疫站申請檢疫,並依規定繳驗輸出 國政府植物檢疫機關簽發之輸出檢疫 證明書,經檢疫合格後始得通關輸入, 相關輸入植物檢疫一般規定及流程可 參閱防檢局官方網站(註1)。 輸入快遞貨物由關務署(海關)以 X光機檢查,經查獲涉及匿未申報之種子等植物產品案件,由海關會同防檢局轄區分 局共同查驗,並由防檢局轄區分局辦理後續行政調查事宜。倘未依相關規定正確向海 防檢局 植物檢疫組 | 張郁靈、黃國修 加強防範藉由社群媒體及購 物平臺網站違規輸入檢疫物 措施—以種子為例 近年受Covid-19疫情影響,民眾自社群媒體或購物平臺跨境購物之消費行為與日俱增, 網購之境外貨物多以快遞方式輸入,其中違規輸入植物檢疫物以木製裝飾品及種子類案 件占多數。為防止國外危險性疫病害蟲隨上述違規輸入之檢疫物入侵我國,保護國內農 林業生產與生態環境安全,防檢局持續強化宣導民眾注意檢疫規定,勿任意從國外網購 植物檢疫物,以免違規受罰。 ■ 違規自境外輸入種子等應實施檢疫之貨物將面臨3 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圖片來源:防檢局臉 書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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