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法規園地 國際重要動物檢疫措施簡介 防檢局 動物檢疫組 | 胡雅雯、許家寧 世界貿易組織(WTO)以促進國際間公平貿易為宗旨,依其架構下之食品安全檢驗與 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SPS協定)規範,各會員於訂定或修正相關措施時,應進 行通報,且除緊急情況外,並應給予其他會員適當評論期,以符合透明化原則。本文 擇要摘譯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各會員通報與重大動物傳染病相關之動物及動 物產品檢疫措施,各國參採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所訂國際標準相關章節規範 依通報疫病結果進行相關管制或解除相關禁令。 一般通報 一、澳洲農漁林部(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isheries and Forestry)修正源 自魚及漁產品之寵物食品及動物飼料之加熱條件: (一) 含鮭魚成分寵物食品及動物飼料須經處理並符合以下條件: 1. 以濕熱滅菌法加熱至中心溫度85°C以上至少25分鐘,或該部認可之等 效加熱條件。 2. 此限制對漁產品中所含鮭魚原料百分比小於2%者不適用。 (二) 使用非鮭魚成分之魚源寵物食品及動物飼料(自紐西蘭輸入者除外)須符合 以濕熱滅菌法加熱至中心溫度85°C以上至少15分鐘,或80°C以上至少20 分鐘,或該部認可之等效加熱條件。 (三) 所有漁產品的加工處理及包裝須在經主管機關批准與管控之場所進行。 (四) 所有漁產品原料生產製造過程中須排除陸生動物或禽鳥類的原料混入(包括 蛋製品、乳製品和羽毛)。 二、紐西蘭初級產業部(The Ministry for Primary Industries, MPI)修訂針對經 加工處理蛋產品輸入之相關衛生標準,重點摘譯如下: (一) 來自符合《陸生動物衛生法典》規定為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HPAI)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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