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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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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秋行軍蟲發生地區實施共同防治措施」,並自即日生效。
114-05-01

農業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51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141875575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廢止「秋行軍蟲發生地區實施共同防治措施」,並自即日生效。

 

部  長  陳 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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