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防字第1141862746號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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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預告訂定「獸醫師(佐)證書與執業執照及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標準」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農業部。
二、訂定依據:獸醫師法第二十四條之一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獸醫師(佐)證書與執業執照及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網站(網址:https://www.aphia.gov.tw) 。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二)地址: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
(三)聯絡人:蔡技士。
(四)電話:02-23431401。
(五)傳真:02-23322200。
(六)電子郵件:aphia@aphia.gov.tw
部長 陳駿季出國
政務次長 胡忠一代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