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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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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獸醫師(佐)證書與執業執照及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標準」
114-09-17

主旨:預告訂定「獸醫師(佐)證書與執業執照及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標準」 。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農業部。

二、訂定依據:獸醫師法第二十四條之一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獸醫師(佐)證書與執業執照及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網站(網址:https://www.aphia.gov.tw) 。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二)地址: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

(三)聯絡人:蔡技士。

(四)電話:02-23431401。

(五)傳真:02-23322200。

(六)電子郵件:aphia@aphia.gov.tw

 

 

部長 陳駿季出國

政務次長 胡忠一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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