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ENGLISH
雙語詞彙
請輸入關鍵字
搜尋
熱門關鍵字:
關於本署
署長簡介
署徽介紹
歷史沿革
組織架構及介紹
業務介紹
願景及目標
交通資訊
服務電話
重大政策
行政院重大政策
農業部重大政策
防檢署重大政策
行政院政策廣告
主要業務
動物檢疫
動物檢疫一般規定
動物輸出檢疫
動物輸入檢疫
犬貓輸出入及隔離檢疫專區
非屬輸入國應施動植物檢疫品目停止核發輸出檢疫證明書措施專區
動物防疫
動物防疫網站
動物傳染病介紹
動物防疫資訊
植物檢疫
輸入植物檢疫
輸出植物檢疫
木質包裝材檢疫作業
檢疫犬介紹
非屬輸入國應施動植物檢疫品目停止核發輸出檢疫證明書措施專區
植物防疫
植物防疫資訊
植物疫病蟲害介紹
病蟲害診斷鑑定
疫情資訊
疫區公告
國內疫情
國外疫情
動物用藥與農藥
動藥相關資訊
農藥相關資訊
肉品檢查
屠宰場管理
屠宰衛生檢查
查核管理
屠宰業申請引進外籍移工資格認定案件
屠宰衛生-統計資訊
屠宰場HACCP專區
資訊與服務
線上申辦
動植物檢疫業者網路申報系統(檢疫雲單一窗口服務平台)
輸入犬貓檢疫資訊網(重申輸入犬貓之日期如為星期例假日、應放假紀念日或中央人事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如年節),將無法派員辦理押運及點接,請避免於上開時間輸入犬貓)
農藥登記管理系統
動藥管理e網通整合平台
輸入鳥類廄舍訂位系統
智慧植物檢疫專家系統(植物檢疫專案輸入申請、郵寄輸入許可申請及木質包裝材委外處理廠商認可申請)
屠宰衛生檢查資訊網
下載專區
表單下載
公文附件下載
出版品與文宣
業務統計
季刊
年報
電子書
文宣資料
出版品目錄
法規資訊
動物防檢疫法規
植物防檢疫法規
肉品檢查法規
行政法規
全國法規資料庫
其它法規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農業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農業部法制作業流程及範例
網網相連
國外網站
國內網站
農業部所屬機關網站
本署業務網站
食安五環專區
食農教育教學資源平臺
本署各分署特殊輪班輪休人員勤休新制專區
政府資訊公開
預決算
研究報告
會計報告
計畫評核
補捐助資訊
遊說資訊專區
個資保護專區
內部控制聲明書
施政計畫與績效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政策宣導執行情形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合約
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
檔案應用專區
計畫研提專區
農業計畫管理系統
計畫經費網路作業系統
計畫經費處理手冊
計畫補助基準
廉政資訊
簡介
廉政法治教育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公務倫理、便民與圖利問題
政風檢舉電話及信箱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
企業服務廉政平台專區
宣導專區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專區
最新資訊
訊息公告
新聞發佈
時事澄清
其他機關訊息
公文布告
人事異動
徵才資訊
技術移轉公告
影音專區
活動訊息
活動照片
主題專區
輸入檢疫專區
輸出檢疫專區
入境旅客專區(出國必看不買清單)
犬貓輸出入專區
動植物疫情現況
獸醫師專區
M痘(Mpox)專區
屠宰場HACCP專區
化學農藥風險十年減半專區
網購宣導專區
種苗(子)驗證專區
兩岸防檢疫專區
常見問答集
國際事務專區
科技研發專區
紅火蟻專區
農地疣胸琉璃蟻管理專區
認識農藥專區
作物有害生物抗藥性專區
狂犬病專區
抗藥性主題專區
植物診療師專區
所屬機關
基隆分署
桃園分署
臺中分署
高雄分署
便民服務
署長信箱
與署長有約
性別平等
常見問答集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勞務承攬派駐勞工申訴機制
防疫速報
非洲豬瘟資訊專區
秋行軍蟲專區
禽流感專區
:::
最新資訊
訊息公告
新聞發佈
時事澄清
其他機關訊息
公文布告
人事異動
徵才資訊
技術移轉公告
影音專區
活動訊息
活動照片
:::
首頁
>
最新資訊
>
新聞發佈
> 1月28日12時起全國家禽須檢附健康證明書,另疫情熱區5縣市家禽須檢附消毒證明書始得屠宰
展開選單
訊息公告
新聞發佈
時事澄清
其他機關訊息
公文布告
人事異動
徵才資訊
技術移轉公告
影音專區
活動訊息
活動照片
1月28日12時起全國家禽須檢附健康證明書,另疫情熱區5縣市家禽須檢附消毒證明書始得屠宰
104-01-27
一、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如附表1)。
二、本(27)日作為說明︰
(一)持續加強全國疫情查報及採檢確認,截至104年1月26日下午6時止,計有13個縣市送檢541場,確診487場H5亞型禽流感,由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執行後續撲殺作業及全場清潔消毒作業,至104年1月26日下午6時計完成430場撲殺(共計1,351,237隻)。
(二)為防堵禽流感疫情發生及傳播,1月28日中午12點前家禽休宰,休宰期間家禽禁止移動,恢復屠宰後,所有家禽須檢附健康證明書始得至屠宰場屠宰、熱區縣市家禽須額外檢附檢疫站簽發之消毒證明書始得屠宰,違反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法第43 條處以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三、未來重點措施︰
(一)由彰化、雲林、嘉義、臺南及屏東5縣市疫情熱區於1月27日完成10個檢疫站設立,1月28日中午12點起恢復屠宰後,執行消毒檢查,加強進出交通要道之運輸車輛(運禽車、運蛋車、飼料車及化製車)消毒作業,並檢查家禽健康證明書及禽蛋燻蒸證明書,降低疫病傳播散布風險。本日下午將在桃園市作飼料車之消毒示範。
(二)本會已協調各相關產業團體及市場,秩序產銷並加強供需調節,以充分供應市場所需,穩定供銷秩序。
四、輿情回映或說明事項︰
(一)未自中國大陸輸入種禽、種蛋
謠傳我國擬自中國大陸輸入種禽、種蛋乙節,防檢局鄭重澄清,中國大陸仍為農委會公告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等動物傳染病之疫區,依規定大陸地區之禽鳥、產品及其種蛋禁止輸入,爰該國種禽、種蛋依規定不得輸入。
(二)請業者配合同步加強防疫,提升成效
為防堵禽流感疫情發生及進一步傳播之處置,請業者配合辦理。該局再次強調,措施執行期間業者更應落實人車管制、人員、車輛、器具、裝載箱籠進出場消毒、防鳥設施架設及維護,加強保溫、通風操作,以及場區清潔消毒。另請業者每日自主觀察家禽健康狀況,若出現產蛋異常下降或異常死亡,請立即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協助檢診確認及輔導,未通報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撲殺動物不予補償且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三)更正新竹縣案採樣場數及確診場數
昨(25)日新竹縣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場數,經與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確認後,5場採樣送檢場數之樣本來源實際為該縣1屠宰場及1飼養場,爰修正昨日該縣採樣場數為2場,一併修正確診場數為2場,昨日修正後之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表如附表2。
(四)防疫物資及撲殺防疫經費已撥,充分提供地方防疫所需
農委會說明,禽流感發生縣市所需之防護衣、N95口罩及平面口罩之物資,已於24日補足。另為協助地方加速撲殺及防疫處置,1月23日已撥付包含撲殺及防疫經費共計新臺幣1億3千7百餘萬元予禽流感發生縣市,請禽流感發生縣市儘速完成撲殺補償評價,以讓農民早日領到補償金。
(五)採取因應計畫,穩定產銷
有關雞、鴨、鵝、豬等相關產品供給狀況,農委會已實施因應計畫,維持市場供應的平穩,並請消保處、公平會嚴查有無囤積抬價等影響市場交易秩序等違法行為。
聯絡人:防檢署 署長 張淑賢 電 話:02-23431456
相關檔案下載
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表(104年1月26日下午6時)
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表(104年1月26日下午6時)(docx)
檔案大小:0.07K
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表(104年1月25日下午6時) 更正
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表(104年1月25日下午6時) 更正(docx)
檔案大小:0.07K
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表(104年1月26日下午6時)
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表(104年1月26日下午6時)(odt)
檔案大小:63.76K
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表(104年1月25日下午6時) 更正
累計送檢採樣、禽流感案例確診及撲殺場數表(104年1月25日下午6時) 更正(odt)
檔案大小:64K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