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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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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荔枝椿象防治管理 降低危害
109-01-09
荔枝椿象為近年危害荔枝、龍眼產業的重要害蟲,今(109)年為加強防範其危害,防檢局已成立計畫,整合相關地方政府推動農業區荔枝椿象區域整合防治,依據荔枝或龍眼生長期及荔枝椿象生長階段,適時搭配採用化學法、物理法或生物法等方式進行防治,並特別訂定高屏、嘉南及中彰投雲及苗栗等4區的化學共同防治期,加強跨縣市合作聯防,並通知相關部會同步推動,同時新增該蟲疫情監測調查及預警措施,以提升整體防治成效。
把握成蟲越冬後防治關鍵期
防檢局說明,荔枝椿象寄主為無患子科植物(包括龍眼、荔枝、臺灣欒樹、無患子等)。荔枝椿象防治主要有以下4種方法,包括清園整枝、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及化學防治,實務操作上須依據荔枝或龍眼生長期及荔枝椿象生長階段,搭配選擇適當方法,進行害蟲綜合防治。為強化109年防治效果,農委會已成立計畫,整合各地方政府推動農業區荔枝椿象區域整合防治,重點項目包括教育宣導、區域化學防治、生物防治、收購卵片及監測調查。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在防治時機上,由於冬季低溫時荔枝椿象的成蟲多會尋找隱密處躲藏,不易發現其蹤跡,直到隔年早春氣溫回暖,越冬的成蟲才會出來活動並交配產卵,而其體內脂肪已消耗,對藥劑容忍性低,這時是全年最關鍵的防治時機。之後開花期停止施藥,改釋放平腹小蜂、摘除卵塊或移除成蟲,待花期結束後可配合荔枝細蛾防治再次進行施藥。但防治荔枝和龍眼上的椿象時,應注意安全採收期,並避免於開花期間用藥,避免影響蜜蜂授粉。
訂定區域化學共同防治期提升效果
防檢局綜合審酌今年氣候狀況、荔枝及龍眼作物生長期差異及荔枝椿象雌蟲發育狀況,及考量各地荔枝種植品種,於108年12月30及31日邀集專家學者現地會勘,已訂定高屏及嘉南地區化學共同防治期:(1)高屏區:荔枝-109年1月13日至2月12日。龍眼-109年2月3日至3月2日。(2)嘉南區:荔枝-109年1月20日至2月19日。龍眼-109年2月10日至3月9日。另將於109年1月10日邀集專家學者現地會勘訂定中彰投雲及苗栗地區的化學共同防治期。
提升防治成效 增加疫情監測調查
防檢局表示,除各項防治方法,為了解該蟲疫情狀況,今年特別增加監測調查,分別針對越冬成蟲、產卵狀況及新若蟲持續追蹤族群密度變化,將定期彙整各地監測結果,適時發布預警提醒農友加強防範,並作為調整防治策略及評估防治成效的依據。農友在防治上如有進一步問題,歡迎洽詢各轄區農業改良場,或撥打免付費植物防疫諮詢專線0800-069880,相關人員將竭誠為農友服務。

聯絡人:防檢局副局長鄒慧娟  電話:02-2343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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