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蘋果及馬鈴薯申請輸臺 應依國際規範及我國相關規定進行檢疫風險評估
有關本(9)日媒體報導「兩岸經合會 中國列蘋果、馬鈴薯疫區 竟盼輸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中國大陸為蘋果蠹蛾、桃蛀果蛾及馬鈴薯癌腫病疫區,依現行規定其蘋果及馬鈴薯禁止輸入。對於中國大陸提供蘋果及馬鈴薯初步有害生物調查管理資料,向我方提出輸臺申請,我方將依據國際規範及我國相關防檢疫規定進行檢疫風險評估,依據科學證據嚴格把關。
防檢局表示,依據世界貿易組織(WTO)食品衛生檢驗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定(SPS)規範,會員國有權利向貿易夥伴國提出農產品輸銷申請,輸入國應依農產品可能傳入之有害生物風險進行評估,並決定適當風險管理措施。我國對於陸方所提出的蘋果及馬鈴薯輸銷申請,將要求陸方提供充足的科學證據,並依評估結果擬訂有效風險管理措施及檢疫條件。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中國大陸蘋果除蘋果蠹蛾及桃蛀果蛾外,亦為桃枒蛾等有害生物寄主,而馬鈴薯除馬鈴薯癌腫病外,亦為馬鈴薯蠹蛾、刺足根螨等有害生物寄主。陸方須依國際規範與我國檢疫規定提送前揭有關生物監測調查資料與管理措施,供我方進行風險評估。我方將依規定考量相關科學證據,於完成可能傳入有害生物之風險評估後,決定檢疫風險管理措施及訂定檢疫條件,以確認輸入農產品無罹染我國關切之有害生物,確保我國農業生產環境安全。
最後防檢局表示,中國大陸申請之蘋果及馬鈴薯將依據國際規範及風險評估辦理外,目前該兩項農產品均列屬管制輸入之大陸物品(MW0),如有輸入之必要,亦依規定必須專案申請核准,我政府將依產業發展及農民權益盡把關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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