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植物健康法規簡介
歐盟於
102
年
5
月
21
日預告其
新植物健康法規
New Plant Health
Law
d並於
105
年
10
月
26
日公告
通過且於同年
12
月
13
日生效d並訂
於
108
年
12
月
14
日 正 式 實 施f 歐
盟 於
106
年
1
月
26
日 通 知
WTO
會
員國本法案公告內容及實施日程d並
表示新法係整併現有指示文件及相關
附錄而成d且符合國際植物保護公約
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
vention
d
IPPC
標準d並將陸續訂
定相關施行細則f相關法規資訊及完
整內容可上網查閱
wto.org/crnattachments/2017/SPS/
EEC/17_0546_00_f.pdf
f
此規定與我國貿易有關之內容摘述
如下j
一e原則上所有植物及其產品自歐盟會
員國以外國家輸歐時d均需檢附
植物檢疫證明書
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d惟歐盟將於
107
年
12
月
14
日前公告可免附輸出
國植物檢疫證明書之產品清單f
二e相較於歐盟現行對市場進入採開
放之態度即未列於禁止輸入項
目之植物及植物產品均可輸入歐
盟會員國d歐盟將依新法規定d
於
107
年
12
月
14
日前公告高風
險
High Risk
植物或植物產品
清單d清單所列產品可能包含過
去未曾輸入歐盟之新貿易農產品d
且須經風險評估確認其風險管理
措施後d方予核准輸入f
三e自歐盟會員國輸銷其他國家之植
物或植物產品將由個別會員國簽
發格式統一之輸出植物檢疫證明
書d該證明書上將有歐盟旗誌d
並有輸出會員國代碼e會員國檢
疫單位章戳及檢疫人員簽名等資
訊可供辨識輸出會員國f
40
ج
ή
防檢局 植物檢疫組│劉宇真、王惠雯
國際重要植物檢疫
規定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