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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 基隆分局│曾安慈
宏都拉斯甜瓜鮮果實
輸入檢疫概況
輸入文件及臨場檢疫應注意事項
一e 植物檢疫證明書上應註明經檢疫結果未罹
染地中海果實蠅e秋夜盜蟲
Spodoptera
frugiperda
e 美 洲 棉 鈴 蟲
Helicoverpa
zea
e甜瓜壞疽環斑病毒
Melon necrotic
spot virus
及南瓜嵌紋病毒
Squash mosaic
virus
d並加註包裝場之名稱或註冊編號f採
貨櫃運輸者d另須加註櫃號f
二e 輸出檢疫合格並簽發植物檢疫證明書之甜瓜d
應於
14
日內輸出d屆期未輸出者d應於出貨
前重新檢查d並重新簽發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
後d始得輸出f
三e 未檢附植物檢疫證明書d或植物檢疫證明書內
容不符檢疫條件及相關檢疫規定者d應予補正d
否則退運或銷燬f
宏都拉斯為我國公告之地中海果實蠅
Ceratitis capitata
疫區d依據中華民國輸入
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甲e第一點e第
28
項規定d該國產甜瓜鮮果實為地中海果實
蠅寄主d依前開規定禁止輸臺d
106
年
1
月份我國派員赴宏國進行非疫生產點認可查證d
並據以訂定宏都拉斯產甜瓜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d該條件業已於
106
年
7
月
19
日
公告實施f依該條件規定d每年甜瓜輸出季開始一個月前d宏國應檢附供果園及包裝場
查核紀錄d向我國植物檢疫機關提出產地查證邀請d始得辦理該生產季甜瓜輸臺檢疫作
業f我國於
106
年
12
月
17
日至
24
日間首次派員赴宏國查證非疫生產點供果園及包裝場d
合格供果園及包裝場計
2
間d為
Montelibano
及
Santa Rosa
d其包裝場註冊編號分別為
FYH-063
及
FYH-064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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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瓜外包裝箱加註包裝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