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養禽業者切勿前往疫區之雞、鴨及鵝等飼養場所參觀,並勿安排疫區人士參訪國內養禽場、家畜禽市場、屠宰場及肉品加工場等場所。
請加強場內動物健康情形訪視,如發現可疑病例或疫情,應依規定立即通報轄區動物防疫機關。
最近曾赴疫區國家禽飼養場所之人員,返國後除應淋浴、更換衣鞋及徹底消毒外,應於1週後始可再進入動物飼養場,以確保畜養動物健康及防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