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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臺中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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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辦理檢疫之指定場所」
109-05-2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8日

發文字號:防檢二字第1091481595號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項修正「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辦理檢疫之指定場所」,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辦理檢疫之指定場所」


 


 

局長 杜 文 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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