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140623-GSPSNJPN1327Ad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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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4年12月23日起,柑黑刺粉蝨寄主苗木(包括荔枝、芒果、香蕉及酪梨等)輸往日本應符合之檢疫條件(詳如附件2),重點如下:
(一)寄主苗木輸出前:
1、須於產地或生產設施(含溫室)進行柑黑刺粉蝨防治措施。
2、輸出前三個月內,每月至少須至苗木生產地或設施內檢查一次,以確保未罹染柑黑刺粉蝨。檢查重點包括葉片背面是否存在螺旋狀排列之蟲卵、幼蟲、蛹和成蟲,以及分泌物引起之黑色煤煙狀黴斑。
(二)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須加註「Fulfills item 6 of the Annexed Table 2-2 of the Ordinance for Enforcement of the Plant Protection Act ( MAF Ordinance No73/1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