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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臺中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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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二點及第三點附件一之三「羊之輸入檢疫條件」
100-10-03

公告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二點及第三點附件一之三「羊之輸入檢疫條件」,並自即日起實施,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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