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圖
二、應檢附文件:
(一)輸入植物及其產品檢疫申請書。
(二)海運大提單(Bill of Lading)或運單(Waybill)影本。
(三)海關進口報單影本。
(四)動植物檢疫申報委任書(親自辦理或於定期委任效期內者免附。
(五)價格證明書。
(六)輸入貨品使用之木質包裝材料不符檢疫規定申請後續處理暨切結書
(不符檢疫條件之木質包裝材料須檢附)。
三、注意事項
(一)輸入貨品如使用木質包裝材料承載、包裝、舖墊、支撐或固定貨品,該木質包裝材料須依「輸入貨品使
用之木質包裝材料檢疫條件」及「輸入貨品使用之木質包裝材料檢疫作業要點」辦理。
(二)不符檢疫條件之木質包裝材料須於本署指定場所(臺中港燻蒸處理場)進行檢疫處理或拆卸銷燬,並
(三)輸入人應自行提供拆卸、搬運等所需之人力及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