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圖

二、應檢附文件
(一) 輸入植物及其產品檢疫申請書。
(二) 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依規定免檢附者除外)。
(三) 海運大提單(Bill of Lading)或運單(Waybill)影本。
(四) 海關進口報單影本。
(五) 動植物檢疫申報委任書(親自辦理或於定期委任效期內者免附)。
(六)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注意事項
(一)凡屬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公告「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之
輸入植物及其產品,應依現行「植物防疫檢疫法」、「植物防疫檢疫法施行細則」
及「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辦理。
(二)途經疫區轉運時,須依「植物或植物產品運輸途中經由特定疫病蟲害疫區輸入檢
疫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
(三)輸入適用「輸出入植物產品檢疫簡化作業要點」之植物產品,輸入檢疫方式以書面審
核為原則,但必要時得增減抽批比率。另經植物檢疫人員判定需要臨場檢疫時,
得赴貨櫃場或倉儲辦理臨場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