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第65期
17 輸日韓鮮果實蒸熱處理場因應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防疫安全措施介紹 防檢局 植物檢疫組│楊世綵、陳素琴 因我國為東方果實蠅及瓜實蠅疫區,多年來國產鮮果實輸往日、韓等國須依其規定由 該國派遣檢疫人員來臺會同農委會防檢局進行檢疫殺蟲處理與輸出檢疫。本次全球爆 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疫情,我國衛生福利部 ( 以下簡稱為衛福部 ) 於 109 年 1 月 15 日公告新增該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自 3 月 19 日起限制外國人 士來臺。為因應限制入境措施可能影響 109 年輸日韓鮮果貿易,防檢局主動溝通爭取, 獲日本與韓國同意授權我方自行辦理芒果等鮮果實輸出檢疫作業。 蒸熱處理場防範疫情應變安全管制計畫 為防範 COVID-19 疫情,防檢局責請轄區分局督導經日韓核可之 4 家蒸熱處 理場,包括臺中市豐原蒸熱場、臺南市楠西蒸熱場、玉井蒸熱場及高雄市小港蒸熱 場,參酌衛福部公告之「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疫情持續營運 指引」,制定因應 COVID-19 防範應變計畫,計畫內容包括緊急應變措施、防疫措 施、衛生管理、個人防護、人事行政管理及宣導措施等。綜合各場計畫內容簡述如下: 一、緊急應變措施 ( 一 ) 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並將決議事項作成紀錄。 ( 二 ) 制訂應變計畫以因應突發狀況。 ( 三 ) 由專責人員實施管控與追蹤。 二、疫情通報措施及具感染風險人員追蹤管制機制 ( 一 ) 確立通報政府主管機關及對外說明機制。 ( 二 ) 規範蒸熱處理場人員如有接觸病患、旅遊史等感染風險行為,需依照衛福部 規定施行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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