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第65期

24 業務報導 等非屬應施檢疫物,且按其營業性質研判亦僅會輸入前述貨品,例如人類遺 傳疾病檢測業者、臍帶血銀行等。 二、現行業者除運用網路系統向新竹分局申報外,因本類貨品相關文件資料繁多,且 輸入非屬應施檢疫物業者無須繳交規費,故多以電子郵件方式將文件資料傳送新 竹分局審查。新竹分局爰請業者於業者網路申報系統提出申請且取得網路單號 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相關資料,並於郵件主旨加註網路單號。檢疫同仁於公 務信箱接收後,核對申請人,非屬低風險名單業者列印出全案資料審查;屬低風 險名單業者案件則先僅列印郵件頁面,並進入抽批程序( 10 批抽 1 批),抽中者 檢疫同仁將電子郵件夾帶之附件列印出來逐項審核,未抽中者得免進行審查, 逕行核發查詢事項簡復通知單並傳輸查詢( VP999 非屬應施檢疫品目)訊息予海 關,惟須將該電子郵件保存於專夾,以備必要時進行回溯檢視。 三、如經發現低風險名單業者輸入貨品項目有屬應施檢疫物者,立即自該名單刪除, 必要時得回溯檢視其先前申報之案件。 新竹分局自 108 年 11 月實施前述簡化措施以來,相關案件大約 50% 可進入 抽批程序,未抽中者僅須 5 分鐘即可辦理完竣,因此每日可節省 3-4 小時處理時間, 有效改善動物檢疫風險極低之貨品通關速度,且迄今無低風險名單業者遭刪除之情 形,顯示相關風險可有效控管。此項措施不僅獲得業者迴響,更能精簡檢疫資源, 以投注於強化管理檢疫風險較高之貨品,提升檢疫效能。 ■ 圖 2 稅則號列 30019090005 (其他未列名之已調製 人類或動物物質,供醫療或預防疾病之用者); 30029090905 (人類血液;已調製動物血液供 治療、預防疾病或診斷用;毒素、微生物培養 體(酵母除外)和類似品); 05119999907 (其 他動物產品,第一章所列不適於人類食用之死 動物) ■ 圖 3 新竹分局受理輸入生技相關產品案件屬「生物 樣材之輸入檢疫條件」規範範圍者僅占約 2%

RkJQdWJsaXNoZXIy OTUxMzM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