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第65期

23 製劑。基於風險管理,排除源自非屬應施檢疫動物(如兩棲類、爬蟲類、海洋哺乳類) 之成分、經風險評估屬輸入風險極低之動物衍生物(如抗體、細胞株)等之適用。 此外,為利邊境管制,經檢視本類貨品輸入時關務署可能歸屬之稅則號列 ( 圖 1) ,將 30029090905 (人類血液;已調製動物血液供治療、預防疾病或診斷用;毒 素、微生物培養體(酵母除外)和類似品 ) 及 30019090005 (其他未列名之已調製 人類或動物物質,供醫療或預防疾病之用者 ) 增列輸入規定 B01( 應依檢疫規定辦 理 ) 。前述 2 個稅則號列包含了人類及動物來源物質,以致於防檢局雖非人類健康 之主管機關,卻因為通關流程的緣故,所有歸屬這 2 個稅則號列的貨品都須經過新 竹分局確認並回傳訊息予海關後,始得放行,導致業者怨聲載道,新竹分局人力也 不堪負荷。而以本類貨品最主要歸屬之稅則號列 30029090905 、 30019090005 及 051419999907 (其他動物產品,第一章所列不適於人類食用之死動物)統計(圖 2 ), 108 年度防檢局總計受理此 3 個稅則號列之貨品輸入檢疫申請案件計 13,764 件,其中 13,474 件( 97.89% )係由新竹分局受理,但根據前述檢疫條件實施以來 新竹分局執行之經驗,大約 98% (圖 3 )之本類輸入貨品並非該檢疫條件適用範圍, 而係人類血液、人類檢體及抗體、細胞株、試劑等實驗室用料 ( 材 ) ,引入動物傳 染病之風險極低,為非屬應施檢疫物。 然而,本類貨品申請案大多品項繁多,新竹分局檢疫同仁平均每案須費時 15 至 20 分鐘審查,以平均每日 37 件申請案而言,每日須消耗 9 至 12 小時處理 98% 非屬防檢局管制對象的貨品,占用檢疫人力資源,嚴重排擠檢疫人員處理真正需要 嚴格管制的貨品之時間與精力。 有感於此種情況亟須解決,防檢局曾多次嘗試與財政部關務署、經濟部國際貿 易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等機關協調修正稅則號列、調整作業流程等,期以分 流動物與人類來源生物樣材,尋求適當解決方案。新竹分局爰於防檢局「 108 年第 1 次動物檢疫業務聯繫會議」提案,建議先由簡化內部程序著手,俾即時有效改善 檢疫人力配置問題。經討論後,決議「考量輸入人類血液、人類檢體引入動物傳染 病風險極低,分局於接獲前述品項輸入申請案時,得以抽批方式進行審查,抽中者 按現行處理方式辦理;未抽中者得免進行審查,逕行傳送 VP999 訊息予關務署, 惟必要時得審查確認。」新竹分局爰依據本項決議,規劃書面審查簡化措施如下: 一、建立輸入低風險業者名單: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得列入名單。 ( 一 ) 經查詢防檢局動植物檢疫申報發證系統,過去 3 年皆僅輸入人類血液、人類 檢體等非屬應施檢疫物。 ( 二 ) 申請輸入檢疫案件為期雖尚未達 3 年,惟期間均僅輸入人類血液、人類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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