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第69期
10 業務報導 配合總統食安五環改革方案及農委會化學農藥十年減半政策,農委會防檢局爰規劃推 動植物醫師制度,並朝「法制作業」、「專區實作」及「教育宣導」三面向策劃及推動。 為精進化學農藥十年減半方案措施及擴大儲備植物醫師服務場域, 110 年起防檢局增聘 46 位儲備植物醫師進駐基層農會、公所及農委會試驗改良場所,共同輔導農民田間栽 培管理技術,協力推動作物有害生物綜合管理( IPM ),同時加強辦理專業人才培訓及 強化政策面宣導工作,提升社會大眾對植物醫師制度之認同。 三面向簡介及具體成效 一、法制作業 為提升植物保護水準,強化植物防疫檢疫,建立植物醫師專業服務體系,農委 會研擬植物醫師法草案,共計 6 章 46 條,包括總則、執業、植物診療機構、罰則、 公會及附則,其中有關植物醫師專屬業務及執業機構均有明定條文規範,且為保障 植物醫師執業權利,也強制申請執業執照前應加入公會組織。 109 年防檢局邀集國 內四校植物教學醫院團隊召開會議研商,規劃組成推動小組,積極推動立法; 109 年 12 月農委會召開化學農藥十年減半行動方案研商會議,透過與利害團體深入與 談,說明植物醫師制度辦理現況及後續精進措施,各界逐漸重視本法案進展。 二、專區實作 (一)推動「儲備植物醫師」,投入植物健康診療服務 防檢局 105 年 9 月透過科技計畫,啟動專職儲備植物醫師駐診基層農會理念; 106 年搭配行政院食安五環改革方案,爭取 21 位儲備植物醫師派駐 19 個地方政府, 初步提升地方政府對植物醫師制度的認同與支持,迄今仍有 14 個地方政府以自有 經費持續聘用 18 位儲備植物醫師協助執行植物保護工作。 110 年擴大儲備植醫服務場域至基層農會、鄉(鎮、市、區)公所及試驗改良 場所,自 1 月起防檢局陸續公告徵求農會、公所投件申請及招募儲備植物醫師後, 報名投件情況踴躍,經籌組審查委員評選,於 3 月中旬完成用人場域及儲備植物醫 植物醫師制度推動現況 防檢局 植物防疫組 | 蔡馨儀、歐陽瑋、顏辰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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