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第69期

9 物入境臨場檢疫時觀察,如有疑似本病臨床症狀應隔離並採樣送驗,檢測陰性則期 滿後請申請人領回,陽性則隔離治療至健康無虞。目前為止尚未發現輸入犬貓有疑 似本病之臨床症狀。 三、調整輸出入動物產品查廠案件辦理方式 對於赴國外查核案件,配合防疫措施暫緩辦理,有些國家要求視訊查廠,但我 方尚在評估中。對國外來臺查核案件,許多國家也擬延後查核,但經與輸入國主管 機關協商,目前新加坡核准 5 家業者及以預核清單方式同意我 14 家高溫滅菌罐製 豬、雞及蛋類產品輸入,泰國則同意延長我國輸泰羽毛許可證效期至 110 年 12 月。 四、協助輸出檢測與發證 因應部分國家要求輸入動物檢測本病,參酌輸出檢疫現場實務經驗,協調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就檢測及採樣程序達成共識,該所已於 109 年 7 月函 告我國動物輸出之本病檢測、採樣程序及收費標準。 五、即時提供正確資訊至局網本病專區 防檢局全球資訊網已建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主題專區,提 供前述動物檢疫因應措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WHO 、 OIE 、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等單位相關發布資訊,俾即時提供大眾參閱。 結語 COVID-19 造成的影響是全面的,不論是政治、經濟或社會行為,許多慣行措 施都受到明顯衝擊,檢疫業務也是如此。當我們面對挑戰時不只要能即時因應,更 要有敏感度,例如電子檢疫證及視訊會議都是因應本次疫情而加速推動的世界潮 流。還有甚麼是我們沒想到的呢?大家一起來想想,讓我們共同檢討精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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