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第69期
13 因應 COVID-19 疫情之梨接穗輸入 檢疫措施 本文簡要介紹因應 COVID-19 疫情之 109 年至 110 年期梨接穗輸入檢疫措施調整情形。 依據「日本產梨接穗輸入檢疫條件」及「中國大陸產梨接穗輸入檢疫條件」,農委會防 檢局每年須派員赴日本及中國大陸會同輸出國植物檢疫機關辦理夏季產地查證作業(實 際執行期間約每年 7 月),進行供穗梨園登錄、有害生物檢測、調查與防治及田間實際 有害生物發生情形之查證,並於每年冬季採穗期間(中國大陸 12 月,日本 11 月底至隔 年 1 月),派員會同輸出國植物檢疫機關辦理輸出檢疫作業,以確認梨接穗符合檢疫條 件。因應 109 年全球 COVID-19 疫情嚴峻,日本及中國大陸採取入境管制措施,暫時停 止所有外籍旅客入境,為兼顧人員安全、檢疫把關及產業需求,針對 109/110 年期日本 產及中國大陸產梨接穗之產地查證作業暫採授權由輸出國植物檢疫機關代為執行,並由 防檢局強化輸入邊境檢疫作業。 一、夏季產地查證部分 因應 COVID-19 自 109 年第 1 季起 即列為全球風險「非常高」之疫情狀態, 防檢局著手規劃產地查證之暫行方案,並 於確認後於 109 年 7 月邀集輸入農民團體 進行溝通說明。夏季產地查證授權由日本 及中國大陸植物檢疫機關代為執行,防檢 局並依據兩國提供之登錄供穗園清單、以 往產地查證及輸入檢疫結果,依風險程度 擬定指定應查證之供穗梨園清單,並為利 兩國檢疫單位執行查證作業,依據前揭檢 疫條件製成查證檢核表,作為查證結果之 登錄及紀錄。 日方及陸方分別於 109 年 7 月及 8 月依我方要求完成夏季產地查證,其中日本 共查證 10 地區,計 119 個供穗園,其中有 4 園不符我方檢疫規定,已自合格供穗 防檢局 植物檢疫組 | 周俊男、王惠雯 ■ 圖 1 梨接穗輸入臨場檢疫取樣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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