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第69期

14 業務報導 梨園清單刪除;中國大陸共查證 2 地區,計 4 個供穗園,皆符合我方規定列為合格 供穗梨園清單。 二、冬季採穗期間輸出國輸出檢疫作業及輸 入檢疫強化措施 因應冬季採穗期間我方檢疫人員無法會同輸出 國植物檢疫機關辦理輸出檢疫,防檢局接續規劃 109 年冬季採穗期間梨接穗輸入檢疫強化措施及相 關應配合事項,並於 109 年 10 月邀集輸入農民團 體溝通說明。 輸出國輸出檢疫方面,參照我國輸日鮮果實模 式,請日本及中國大陸於完成輸出檢疫後,逐案傳送 植物檢疫證明書 、 包裝箱號及包裝明細表掃描檔案至 防檢局,以供文件審查及安排輸入檢疫所需人力與資 源。輸入檢疫強化措施方面,採加倍開箱、加倍取樣 及有害生物檢測方式辦理,於完成有害生物檢測,確 認未罹染檢疫有害生物後,方評定檢疫合格,供輸入 農民團體發送予農民進行嫁接。 三、執行成果 為執行輸入梨穗有害生物檢測,防檢局依輸入批數及數量,仔細盤點檢測所需 人力、時間等資源,研擬輸入港埠轄區分局實驗室自行檢測或取樣送檢之流程,並 與國立中興大學植物病理學系詹富智教授及國立臺灣大學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系洪 挺軒教授溝通討論,擬定「梨接穗輸入病毒檢測作業時程表」。另為利業者及轄區 分局瞭解作業細節並據以執行,更擬定「完成有害生物檢測作業前之輸入檢疫及運 送保管作業流程」及「有害生物檢測作業完成梨接穗後續處理作業流程」,確認冬 季梨接穗輸入檢疫、運送保管作業及檢測完成後之處理流程。並實地進行輸入暫時 保管處所之審查,由保管處所所在地分局進行梨接穗輸入後保管情形之查核,以及 運用遠端視訊監管協助強化查核作業。 109/110 年期自國外申請輸入檢疫之梨接穗有 98,170 公斤,經檢疫合格輸入 95,560 公斤,其中自日本檢疫合格輸入 88,760 公斤,自中國大陸檢疫合格輸入 6,800 公斤。經 洽農委會農糧署及進口農民團體表示, 109/110 年期進口梨接穗之品質、供應量及價格 與往年無明顯差異。另依據逐批取樣檢測結果,於 109 年 12 月檢出 1 批日本產新興梨 接穗罹染蘋果莖痘斑病毒( Apple stem pitting virus , ASPV ),經評定檢疫不合格並 ■ 圖 2 梨接穗移入暫時保管處所 清點及封識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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