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第69期

7 動物檢疫人員對本病應有的基本認知 我國公告本病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 ) 則 命 名 為 COVID-19 ( Coronavirus Disease-2019 ), 病 原 是 SARS- CoV-2 。政府為與民眾有效溝通,亦常稱之為新型 冠狀病毒肺炎或新冠肺炎。 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OIE )網頁設有本病專區, 重點摘述如下: 一、跨物種傳播 人傳人是此波全球大流行主因。貂、犬、貓科都有被人類感染的案例,也有貂 傳染給其他貂或貓案例,然並非所有動物皆易具感受性。研究顯示,家禽和牛即不 易感染此病毒。 基因序列顯示, SARS-CoV-2 與從蝙蝠發現的某種冠狀病毒有近親關係,然迄 今尚無足夠的科學證據能確認本病來源。依據丹麥監測紀錄,被人感染的農場病貂 族群中,曾有病毒突變後回傳感染人類。 二、如何保護伴侶動物(寵物) 當飼主在處理和照顧動物時,應全程採取基本衛生措施,包括:與動物相處、 照護動物、處理其食物或供需品時,前後皆應清洗雙手。同時應避免親吻動物、被 動物舔觸或與動物分享食物。 COVID-19 疫情下之動物檢疫 防檢局 動物防疫組 | 吳佩宜 108 年 12 月起中國大陸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群聚,隨後迅速擴散世界各地,動物檢疫人 員應對本病有獸醫專業上的正確認知,方能正確執行相關動物檢疫業務,同時保護同 仁自身健康安全。另各國紛紛採取相關邊境管制措施,國際人員移動與貨物運輸狀況 大受影響,動物檢疫業務涉及人員與貨品之國際移動,亦當即時因應,俾兼顧實務運 作與風險管制。

RkJQdWJsaXNoZXIy OTUxMzM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