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第69期

8 業務報導 確診或疑似感染之民眾應盡量避免與寵物密切接觸,如需親自照顧,應保持前 述良好衛生習慣,並儘可能戴上口罩後再行操作。我國發布之本病寵物(犬、貓、 貂)檢驗及照護指引,有確診民眾所飼養寵物之檢驗與照護方式。 三、活動物及動物產品之國際運輸 OIE 特別強調,針對伴侶動物採取可能損害其動物福利的預防措施是不當的。 OIE 也不建議在沒有公正的風險評估下,便針對動物及動物產品之國際運輸進行有 關 COVID-19 之衛生措施管制。 四、各國動物案例通報 目前有 20 餘國通報動物案例,至 110 年 4 月 30 日止,分別為犬、貓、老虎、 獅子、雪豹、美洲獅及貂。 我國採取的動物檢疫因應措施 一、放寬動物檢疫證明書正本未能與貨物一起抵達我國之補正措施 由輸出國動物檢疫機關,或透過該國駐臺辦事處或我駐該國代表處等官方單 位,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傳送該國檢疫證影本或 PDF 檔案至受理檢疫單位放行,惟 申請人後續仍須繳驗正本方可結案。 二、放寬輸入犬貓檢疫程序同時加強 COVID-19 邊境監控 免除輸入 20 日前申請輸入檢疫同意文件之時間限制、自狂犬病非疫區輸入但 途經疫區轉運免隔離 7 日。又因應國際航班驟減,防檢局動植物檢疫中心亦開放假 日入場隔離及放行離場。 另一方面,經參酌 OIE 建議及相關專家意見後,亦加強了本病邊境監控:於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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