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第70期

#$ 防檢局 植物檢疫組|周俊男、王惠雯 國際重要植物檢疫規定簡介 輸秘魯百香果苗檢疫條件 為維護農業生產安全,輸入國對於輸入人申請未有輸入紀錄之植物或植物產品 市場進入要求時,得依據國際植物防疫檢疫措施標準等相關國際規範要求提供欲輸 入之植物或植物產品之產地、生育特性、產量、收穫後處理、於輸出國之有害生物 清單與防治方法等相關風險評估資料,啟動風險評估作業,並經核准及核給檢疫條 件後始得輸入。 "#2 年 4 月秘魯因我國業者向該國申請輸入百香果苗,爰向防檢局 要求提供啟動風險評估所需資料,俾利啟動評估作業,防檢局於 "#2 年 < 月提供相 關資料,歷經多次資料補充及諮商後,終獲秘方同意並於 "#, 年 "" 月 , 日公告我 國產百香果苗輸秘魯檢疫條件,本文將說明相關檢疫條件內容。 有關秘魯公告之檢疫條件,要求事項包含輸入許可證申請、特定有害生物之檢 測與檢查、栽培介質與包裝容器及輸入檢疫規範等,分別說明如下: 一、 ! 百香果種苗於辦理輸出檢疫及出口裝運前,輸入人或關係人應取得秘魯農業檢 疫局(以下簡稱 6?(M6M )核發之輸入植物許可證。 二、應檢附防檢局核發之輸出植物檢疫證明書,並應加註以下事項: (一) ! 植株母株於生長期間經檢疫及實 驗室檢測確認未罹染 0H7A;LBLFIH! Y9:9;9SPIYI 、 1L]C7I! ICT9;/XL:F7! BLHI9O!Y9:AH 及 East Asian passiflora Y9:AH ,並註明檢測方法。 (二) ! 該植株輸出前經檢疫未罹染南黃薊 馬( .T:9CH!CIPB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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