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NO72

34 專題報導 若人員因農藥之施用、飛濺、溢出、飄散或農藥殘留之暴露而中毒或受傷, 應儘速辨識其接觸途徑(如:噴濺皮膚、吸入農藥等),依標示指示進行適當之 初步處置(如:用水沖洗接觸部位、脫掉沾汙的衣物等),緊急時應尋求救援以 及告知醫務人員提供有關施用農藥之細節資訊,包含施用農藥名稱、有效成分 等,以利救治。 三、「施藥後」可採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施藥後應確實清潔機具設備及個人防護用具,以防止在收工移動過程造成汙染 的擴散,各項施藥作業設施及設備也需定期檢查及管理,確認其是否完備。施藥期 間穿著的衣物應於施藥結束後儘速更換,並進行全身盥洗,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措 施。在未完成除汙前,應盡可能避免與他人接觸。已用完的農藥產品容器(如空瓶、 鋁箔袋等)不可隨意丟棄,應參考環保署推廣先沖洗及分類回收的觀念,以清水反 覆沖洗農藥瓶3次避免殘留農藥,並將空瓶分開裝袋後,交給清潔隊回收,亦可透 過部分農會及農藥行協助回收。此外,平時應將農藥產品儲藏於陰涼通風處,並遠 離食品、孩童及動物可能碰觸之處,未使用完畢之農藥也應確實緊閉其瓶蓋或包裝, 不可使用其他容器進行分裝,以避免標示不清產生混淆。 結語 永續農業發展行動與減少農藥危害行動中,確保施藥者及相關人員的安全,必 須強化瞭解施用農藥之暴露潛在風險,提升個人安全防護的認知。施藥前,應確實 瞭解施用農藥之相關資訊,接受安全教育訓練,並準備必要之設備及熟悉相關防護 措施;施藥時,應確實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並設立 AEZ 及 REI 以避免不必要 或非預期的暴露風險;施藥後,應確實清潔除汙機具設備及個人衣物,並注意相關 用品及廢棄物之處置與隔離,以促進農藥安全使用與農業永續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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