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一般通報 一、 紐西蘭初級產業部修正馬匹輸入紐西蘭之規定,馬匹自馬焦蟲病(equine piroplasmosis)疫區輸出前,應按OIE陸生動物疾病診斷與疫苗手冊(Manual) 建議之兩種血清學及PCR等方法檢測Theileria equi及Babesia caballi等寄生蟲,結 果為陰性者始能輸入紐西蘭。 二、 智利農業及畜牧主管機關修正牛胚胎之輸入規定,重點如下: (一) 限來自於OIE宣告且經智利認定為口蹄疫及牛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之非疫區國 家(地區),同時經智利評估牛結節疹(LSD)、地方性出血病、出血性敗血症 及里夫谷熱符合OIE規定之非疫區國家(地區),且為OIE認定之牛海綿狀腦 病風險可忽略國家(地區)。 (二)精液供生產胚胎用者,須符合智利之衛生規定。 (三) 採精、胚牛場無布氏桿菌病及結核病。供採胚用之母牛,應自出生或飼養於該 國至少6個月以上,並於採胚前經檢查無任何臨床疫病症狀。 (四) 牛胚採集過程,該生產場所在地區並無發生OIE表列之疾病,並以國際胚胎移 置協會(IETS)認可及OIE建議之程序進行採集、加工、儲存及運輸作業。 (五)輸入時須檢附輸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官方健康證明書。 三、 薩爾瓦多研擬針對新城病之流行病學監測、預防及控制之操作技術規範及策略, 適用於易感染新城病之家禽及其他感受性物種,亦適用於「家禽養殖業者及管理 者」、「獸醫師」、「家禽技術人員」、「禽肉加工商」、「動物用藥製造商、 進口商、分銷商及經銷商」、「獸醫診斷實驗室」、「家禽飼料製造商與經銷商」、 「家禽、家禽產品及其副產品之運輸業者(國內原產地、進口或出口)」,及相 關利害關係人。 防檢局 動物檢疫組|林冠華、彭家芬 國際重要動物檢疫措施簡介 世界貿易組織 (WTO) 以促進國際間公平貿易為宗旨,依其架構下之食品安全檢驗與 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 (SPS 協定) 規範,各會員於訂定或修正相關措施時,應進 行通報,且除緊急情況外,並應給予其他會員適當評論期,以符合透明化原則。本文擇 要摘譯2021 年11 月至2022 年1 月各會員通報與重大動物傳染病相關之動物及動物 產品檢疫措施,各國參採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所訂國際標準相關章節規範依通報 疫病結果進行相關管制或解除相關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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