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NO74

12 業務報導 通報立案作業 防檢疫同仁接獲民眾通報(免付費專線0800-039-131)於市售進口蘋果鮮果 實發現疑似鱗翅目幼蟲時,應即刻立案,並向民眾收集相關資訊;資訊應包含:通 報人姓名、聯絡方式、發現時間、購買時間、購買地點(銷售業者)、包裝資訊、 產地、病徵或為害狀描述、蟲體發現時是否存活、疑似有害生物名稱、形態特徵及 為害狀影像圖檔等資訊。 另倘有害生物樣本仍存活者,請通報民眾連同鮮果實樣本(在不傷害蟲體情形 下)以合適包裝常溫封存,有害生物樣本已死亡者,則以冷藏方式保存,其餘未確 認是否罹染有害生物之果實以合適包裝封存,待防檢局分局人員協助檢查。 分局人員聯繫民眾取回樣本,初步鑑定是否為疑似重大檢疫有害生物,並進行 拍照存證。移動時應使用堅固合適包裝,於運送途中妥善保存樣本,需冷藏之樣本, 另應維持低溫環境進行運送。 有害生物鑑定 鱗翅目幼蟲可能隨蘋果之國際貿易而移動,依輸入產地不同害蟲種類也可能有 所差異,若僅藉由外觀形態特徵進行檢索則較為耗時,因此先以我國重大檢疫有害 市售進口蘋果截獲鱗翅目幼蟲 之處理程序簡介 農委會防檢局基隆分局於110年7月接獲民眾通報,於台北市某水果行購回之智利產蘋 果鮮果實上發現鱗翅目幼蟲,疑似為重大檢疫有害生物蘋果蠹蛾( Cydia pomonella)。 為有效防杜蘋果蠹蛾、桃蛀果蛾( Carposina sasakii ) 等重大檢疫有害生物入侵我國, 防檢疫同仁接獲民眾通報於市售進口蘋果鮮果實上發現鱗翅目幼蟲時,應啟動後續案件 調查、有害生物鑑定、邊境管制及境內防疫等相關措施。為此,防檢局於111年5 月 31日訂定「市售進口鮮果實發現重大檢疫有害生物標準作業程序」,期使爾後類此案 件處理有所依循,以下謹簡要說明本程序流程與內容。 防檢局 基隆分局 | 高秀雲、蔡謹安、項品慧 防檢局 植物檢疫組| 劉宇真

RkJQdWJsaXNoZXIy OTUxMzM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