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NO77

65 防檢疫英文: Appropriate Level of Protection 適當保護水準 保護(protect)的字首pro- 相當常見,是 「在前面」、「正向」與「支持」之意,例如 proactive(積極主動的)、prominent(傑出 的)、progress(進展)等;protect 的字尾-tect 則源於拉丁文tegere,為覆蓋(cover)之意, 例如detect 是「減少(de-)覆蓋」,意指發現、 察覺。protect 二個字根連起來即為「在前方覆 蓋」,表達「保護」的概念。 適當保護水準(Appropriate Level of Protection, ALOP)為世界貿易組織(WTO) 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SPS 協定)的重要概念,SPS協定允許WTO會員有權利建立符合各自需求的ALOP,惟 各國為達到ALOP所實施的SPS措施,應符合SPS協定要求。 SPS協定針對ALOP的要求,包括在決定保護水準時,宜兼顧減小貿易負面影 響的目標,且在制定或維持達成ALOP的SPS措施時,應在考量技術與經濟可行性 下,保證該SPS措施對貿易的限制不以超過達成ALOP為限。意即在考量技術與經 濟可行性的前提下,倘有另一合理可得措施可達成ALOP,且明顯對貿易產生較少限 制,則原SPS措施將被視為超過合理所需的貿易限制。 ALOP是政策目標,SPS措施是達成目標的方法,雖然SPS協定同意WTO會 員有權自行訂定ALOP,但是如果訂定的ALOP比國際標準、準則或建議的保護水 準更高,1 則需具有科學上的正當理由,或是依SPS協定規定進行風險評估。因此各 國應與國內各界溝通確認可接受的風險,基於科學原則訂定適於國情且符合國際經貿 規則的保護水準,據以研訂進口農產品管理措施,方能符合WTO之SPS協定規定。 防檢局 企劃組│廖鴻仁 1. SPS協定認可的國際標準即為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與國際植物保護公約(IPPC)所 制定的標準、準則與建議。 風險評估程度 12 10 8 6 4 2 0 可接受的風險 本案之 適當保 護水準 ■ 適當保護水準與可接受的風險關係 圖(MacDiarmid & Pharo 2003) 風險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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