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法規園地 二、 根據不合格的原因,MPI 可能暫停我國荔枝輸紐、暫停採行特定措施(例如暫 停冷藏檢疫處理方法),或要求我方剔除不符規定之業者。 三、 輸出荔枝檢疫處理條件: (一) 冷藏檢疫處理:採1℃以下17天,或1.38℃以下20天冷藏處理。 (二) 蒸熱後冷藏複合處理:46.2℃蒸熱20分鐘後,在2℃或以下冷藏至少42小時, 且須在蒸熱處理後6小時內達到冷藏處理目標溫度。 四、 輸紐荔枝鮮果實不得帶有土壤等汙染物,並以全新乾淨材料進行包裝,不得使 用任何未經處理之植物性包裝材料。 五、 輸出檢疫應確定未罹染有害生物,並於植物檢疫證明書上附註欄位加註以下事 項: (一)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lychees in this consignment have undergone effective treatment against those regulated pests specified by MPI.」 (二) 檢疫處理日期、方式、持續時間和溫度等資訊。 執行成效 經農業部防檢署積極與紐方諮商並提 供必要資料,獲紐西蘭同意我國所提蒸熱 低溫複合式檢疫處理標準(46.2℃處理20 分鐘後,以2℃冷藏至少42小時,與目前 輸銷日本及韓國規定相同),較冷藏檢疫 處理可縮短檢疫處理時程約15日,且各處 理場歷年作業不輟,嫻熟執行細節,於最 短時間內完成整備。112 年計採複合式處 理後空運輸紐6 批,計6,084 公斤。另海 運輸紐荔枝1 批,5,082 公斤,此為臺灣 荔枝首度嘗試以海運途中冷藏檢疫處理方 式輸銷紐西蘭檢疫處理達到預期效果,貨 品全數順利通關。 ■ 複合式檢疫處理之荔枝於紐西蘭上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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