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澳洲公告小紅鰹節蟲緊急防範措施第一階段施行內容為自109年9月3日起,未經加工或物理加工之稻米(Oryza sativa)、鷹嘴豆(Cicer arietinum)等18種高風險植物檢疫物禁止以後送行李、自行清關方式輸澳,需檢附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並加註未罹染小紅鰹節蟲始可輸澳。
二、上述高風險植物檢疫物不包含經熱加工、商業化生產與包裝處理(如殺菌、殺菁等)者,或巴氏殺菌食品、新鮮蔬菜、商業生產之冷凍食品及冷凍植物產品或萃取自蔬菜或種子之油類。
三、上述措施第二階段施行內容為說明二所指高風險植物檢疫物自109年10月中旬起,禁止以郵寄包括快遞或旅客隨身行李方式輸澳,輸入者逕予銷燬。有鑑於檢疫物以郵寄方式運送可能需數週時間才抵達澳國,澳方建議自109年9月17日起,停止郵寄方式運送高風險植物檢疫物。
四、澳方經重新檢視相關資料,認定我國為小紅鰹節蟲非疫區,自109年12月16日起,原產自我國並從我國出口之植物產品輸往澳大利亞時,不須於植物檢疫證書上加註有關小紅鰹節蟲之檢疫條件。惟倘該商品係自其他小紅鰹節蟲發生國家(如印度)進口我國後,再出口至澳大利亞,仍須於植物檢疫證書加註未罹染小紅鰹節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