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出水生動物檢疫標準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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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動物申報輸出檢疫,應注意事項
一、首先查詢輸入國家/地區檢疫案件和規定
水生動物輸出檢疫條件依輸入國/地區之規定,請直接與輸入國在臺協會/大使館詢問,或至該國官方網站查詢輸入檢疫規定,並取得該國之輸入許可證及檢疫規定依其規定和要求申辦我國輸出動物檢疫證明書。
二、申報檢疫
申報檢疫須攜帶輸入國相關規定證明文件,至本分署或檢疫站填寫輸出動物及其產品檢疫申請書申報檢疫,經臨場檢疫符合者發給輸出動物檢疫證明書,如委託代理人申辦須檢附委託書。
三、相關申辦輸出檢疫作業訊息,請參考本分署輸出水生動物檢疫標準流程 ( 附件 ) 。
四、輸出中國大陸之觀賞用水生動物,來自官方註冊漁場及在該場養殖不少於6個月,請業者檢具漁業署出具之證明文件。
五、議定輸出動物檢疫證明書樣張依據相關檢疫條件辦理輸出水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