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第65期

45 三、燻蒸處理 為殺滅澳方關切的薊馬、介殼蟲等有害生物,須在防檢局認可之檢疫處理設 施經溴化甲烷燻蒸後,始可輸出。燻蒸處理設施應依「輸澳大利亞去冠芽鳳梨燻蒸 檢疫處理設施管理及作業要點」(防檢局網站/資訊與服務/法規資訊/植物防檢 疫法規/植物檢疫/行政規則/輸澳大利亞去冠芽鳳梨燻蒸檢疫處理設施管理及作 業要點)向防檢局申請登錄,澳洲並特別要求燻蒸檢疫處理設施應加裝加熱設備 使溴化甲烷完全汽化,環境溫度低於攝氏 10 度時不得燻蒸;貨品堆積量不得超過 80 %,且處理時間結束時應保有 60 %的最初藥劑投入劑量。完成認可者將另公告 於防檢局網頁輸出植物檢疫認可名單。 輸澳鳳梨鮮果實輸出前應以下列 燻蒸處理基準之一處理 2 小時: ( 一 ) 果實中心溫度達攝氏 21 度以 上時,溴化甲烷每立方公尺 32 公克。 ( 二 ) 果實中心溫度達攝氏 16 度以 上,未達 21 度時,溴化甲烷 每立方公尺 40 公克。 ( 三 ) 果實中心溫度達攝氏 11 度以 上,未達 16 度時,溴化甲烷 每立方公尺 48 公克。 ( 四 ) 果實中心溫度達攝氏 10 度以上,未達 11 度時,溴化甲烷每立方公尺 64 公克。 四、輸出檢疫 ( 一 ) 輸出前,輸出業者應向防檢局轄區分局申請檢疫。輸出檢疫取樣,以每一張植 物檢疫證明書對應貨品隨機抽檢 600 件或等量,每件係指一顆去冠芽鳳梨。 ( 二 ) 輸出植物檢疫證書需加註:「本批貨品中的鮮果實產自臺灣,並符合臺灣產去 冠芽鳳梨鮮果實輸澳大利亞之條件。」,並註明該貨品已於最低溫度 X °C 下, 以溴化甲烷 Xg/m³ 燻蒸 X 小時。 為協助我國鳳梨順利首輸澳大利亞,農委會相關單位偕同業者戮力落實供果 園登錄、用藥安全及包裝場輔導、改善燻蒸檢疫處理設施等相關作業,共同促使 臺灣安全且甜美多汁之鳳梨鮮果實順利銷澳,為開拓臺灣優質農產品新市場再傳 佳音。 ■ 輸澳鳳梨鮮果實應完全去除冠芽及基部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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