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第71期

33 結語 「死亡畜禽化製流向查核管制系統」完成置換及啟用「防疫統一編號」後, 因「防疫統一編號」係對應家畜禽畜牧場、飼養場所地號,不同於原先委託化製 死亡畜禽書面契約所填寫的場址,更為精準,有利執行飼養場端留存之委託清除 化製之原料來源單丙聯勾稽,或於化製場端查核,一旦發現有家畜禽化製數量異 常之情形,可迅速回溯追查來源場所及 化製原料運輸車當日收取化製原料之其 他飼養場,有效防範死亡畜禽於清運途 中遭非法流用,及協助動物防疫預警及 後續來源場回溯處理。 ■ 圖 3 化製原料來源單強制填寫防疫統一編號 ■ 圖 4 契約書強制填寫防疫統一編號

RkJQdWJsaXNoZXIy OTUxMzM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