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疫檢疫季刊NO77

15 因國人對於肉品消費需求成長,我國設立之屠宰場數量隨之增加,以及少子化使本國勞 工縮減等因素,造成屠宰人力缺工問題日趨嚴重。另為強化及提升屠宰場自主衛生管 理與國產肉品國際競爭力,推動屠宰場實施肉品安全管制系統(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s, HACCP),使屠宰業專業技術人力需求增加,為協助屠宰業 解決此困境,農委會於勞動部111年12月6日召開之「研議留用外國技術人力工作小 組」第5次會議提案並獲同意將屠宰業納入「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開放 範圍,經農委會防檢局協助勞動部修正相關法令,勞動部於112年3月13日發布修正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及「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 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等相關規定,讓屠宰業自3月13日(發布日) 起可聘僱外國人(以下簡稱移工)從事中階技術工作,紓緩屠宰業技術人力缺工問題。 移工符合中階技術屠宰工作之資格條件 一、移工須在臺工作滿6年。 二、 移工之相關專業技術證明須符合「專業證照」、「訓練課程」或「實作認定」 之其中1項認證: (一) 專業證照:於農委會辦理之屠宰場肉品衛生安全管制系統實施及驗證作業認 證合格之屠宰場內,擔任肉品衛生安全管制小組成員,且領有證明。 (二) 訓練課程:接受下列訓練課程之一,累計時數達80小時以上,且取得證明 或切結者: 1. 農委會審定之管理相關訓練課程。 2. 雇主辦理之技術訓練課程,且該移工於申請日前曾受該雇主聘僱工作累計 達3年以上。 (三)實作認定:雇主應依據農委會訂定之實作認定規範,檢具移工具備中階技術 條件之證明(包括書面證明及實作影片),向農委會申請實作認定。移工實 防檢局 肉品檢查組|周古舜、林世國、林邑鴻、林岩 屠宰場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 中階技術屠宰工作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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