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業務報導 作認定,須符合下列其中1項專業 技術: 1. 人道致昏:使用電擊器或撞擊 器等致昏設備讓待宰之家畜禽 快速失去知覺(圖1)。使用電 擊器時,若無法掌握正確電壓 及電擊時間,或使用撞擊器時 無法掌握正確撞擊位置,使家 畜禽無法致昏,恐有違反人道 屠宰之虞。 2. 放血:以鋒利之刀具,在正確 位置準確為家畜禽放血。放血 位置錯誤,造成家畜禽無法致 死,恐有違反人道屠宰之虞; 另放血不完全之屠體,經屠宰 衛生檢查判定不合格者,該屠 體及其內臟不得供為食用。 3. 剖胸腹:以鋒利之刀具,在正 確位置準確為家畜禽剖開胸部 及腹部(圖2)。剖胸腹位置錯 誤,恐劃破內臟,造成家畜禽 屠體被呼吸道或消化道內容物 污染,致內臟及部分屠體或整 隻屠體無法供為食用。 4. 取內臟:以鋒利之刀具,準確 為家畜禽取下完整的內臟(圖 3)。取內臟位置錯誤,恐劃破 內臟,造成家畜禽屠體被呼吸道或消化道內容物污染,致內臟及部分屠 體或整隻屠體無法供為食用。 5. 人道屠宰及動物福利:畜禽屠宰作業中,包括畜禽卸載、繫留、驅趕、致 昏及放血等作業,其執行過程均符合人道及動物福利。 經農委會審查合格並出具實作認定證明,農委會於審查時,得視需要進行實地 查核。另移工每月之經常性薪資達新臺幣3.5萬元以上者,免除專業證照、訓練課 程或實作認定等資格條件。 ■ 圖1 人道致昏作業情形 ■ 圖2 剖胸腹之作業情形 ■ 圖3 取內臟之作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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