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ή
防檢局 動物檢疫組│蔡佩君
國際重要動物檢疫措施簡介
世界貿易組織
WTO
以促進國際間公平貿易為宗旨d依其架構下之食品安全檢驗與動
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
SPS
措施協定規範d各會員於訂定或修正相關措施時d應進
行通報d且除緊急情況外d並應給予其他會員適當評論期d以符合透明化原則f本文擇
要摘譯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
月各會員通報與重大動物傳染病相關之動物及動物產
品檢疫措施f
一、
一般通報
(一) 泰國家畜發展部(
DLD
)參採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OIE
)陸生動物法典及該
國動物流行病法(
Animal Epidemic Act.
),於
2018
年
1
月
18
日通報動物及動
物產品輸入泰國之申請程序草案,草案內容摘敘如下:
1.
輸出國主管機關應提送致泰國
DLD
有關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申請之正式
信函f
2.
該信函交由其委員會將輸出國之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泰國之要求列入考慮f
3.
經前揭委員會審議後d
DLD
將請輸出國填具該國之動物健康e公共衛生
防治及獸醫服務體系等調查問卷f
4.
輸出國主管機關應填復前開問卷內容予
DLD
以進一步由
DLD
食品安全與
動物及動物產品風險評估科學委員會審議f
5. DLD
完成前揭調查問卷後d再執行實地查核作業f
6.
前揭實地查核作業完成後d查核團將提送報告予
DLD
委員會進行評估f
7.
如評估結果符合要求d
DLD
將提送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規定予輸出國主
管機關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