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ج
ή
國際重要動物檢疫措施簡介
世界貿易組織
WTO
以促進國際間公平貿易為宗旨d依其架構下之食品安全檢驗與
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
SPS
措施協定規範d各會員於訂定或修正相關措施時d
應進行通報d且除緊急情況外d並應給予其他會員適當評論期d以符合透明化原則f
本文擇要摘譯
2018
年
8
月至
10
月各會員通報與重大動物傳染病相關之動物及動物產
品檢疫措施f
防檢局 動物檢疫組│蔡佩君
一、
一般通報
(一) 智利農業暨畜牧服務處參採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OIE
)陸生及陸生動物衛生
法典第
5.11
章及第
8.14
章,向
WTO
各會員通報有關犬、貓及貂輸入智利時應
符合之檢疫規定(但不包括純種及混種之野生動物),前揭犬、貓及貂應由
輸出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官方健康證明書,該證明書應以西班牙文及該國語
文併列載明符合智利檢疫規定之記載事項。來自歐盟各成員國之犬、貓及貂
亦可使用以英文及西班牙文併列之歐盟寵物護照輸入智利。另於
10
月
15
日追
加通報目的為用繁殖山羊及綿羊之輸入檢疫規定。
(二) 摩洛哥國家食品安全局參採
OIE
陸生動物衛生法典第
8.3
章,向
WTO
各會員基
於摩洛哥現行藍舌病之疫情狀態、對該病具感受性動物施打疫苗之情形及為
獸醫醫療提供最新技術之考量,修正有關綿羊藍舌病之防治措施草案,對該
病發生之新血清型已傳播時,大規模施打疫苗之防治措施,及發生無預防性
疫苗施打之新血清型時之防治措施,前揭措施將於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生效。
(三) 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驗署向
WTO
各會員通報擬修正肉類及家禽肉類產品檢
查規定,取消未經檢查產品之生產規定,如於官方生產設施可食用區內之寵
物食品及允許官方生產設施於規定之檢查期外生產前揭產品,評論期於
2018
年
10
月
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