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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基隆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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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局辦理「旅客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裁罰處理原則」教育訓練
2008-10-06

為因應97年10月1日起,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未主動向關稅局或防檢局申請檢疫者,將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罰鍰,如有其他重大違規行為,將移送法辦。
為使本分局同仁充分瞭解相關旅客通關法令規定及統一檢疫物裁處標準,本分局於10月2日(星期四)下午,邀請新竹分局王秘書子政蒞臨本分局講授「旅客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裁罰處理原則」。課程中,王秘書詳細解說相關法令,並就其他聯檢單位與配合防檢局旅客檢疫之相關流程一一回答同仁疑問,有助於統一檢疫同仁執行旅客攜帶動植物檢疫物入境檢疫之裁量。
檢疫同仁專心聆聽課程 王秘書授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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