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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基隆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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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 「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月十五日起至一百零二年十月十四日止禁止福建省金門縣偶蹄類動物及其屠體、內臟、生鮮產品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但依金門縣專案試辦淘汰種豬屠體銷臺計畫處理之冷凍豬肉,不在此限。」
20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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