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100年9月1日以農防字第1001478906號預告修正「 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3點及其附件1之13「禽鳥類之輸入檢疫條件」,公告影本及檢疫條件相關資料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baphiq.gov.tw)之網站公告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