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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 企劃組│陸怡芬、廖美惠
國內防檢疫要聞
(
108
年
3
月至
108
年
5
月)
108
年
3
月
1
日
考量確保檢疫同仁執勤安全,自
108
年
3
月
1
日起,輸入動植物檢疫物海運
貨櫃應於集中查驗區、貨棧或經動植物檢疫機關指定或認可之特定區域實施臨場檢
疫作業,該等處所並得由業者提供檢疫作業所需之相關設備設施,以有效確保人員
人身安全並提高檢疫效率。
108
年
3
月
5
日
為獵捕動物肉類之輸入檢疫與國際接軌並兼顧疫病風險管理,乃參採國際規範
及調和邊境管制程序,以有效運用人力資源,達到輸入檢疫之目的,農委會防檢局
以
108
年
3
月
5
日農防字第
1081480924
號公告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
條件」第八點及其附件四之一「獵捕動物之肉及肉類製品輸入檢疫條件」,其附件
四之一名稱並修正為「獵捕動物肉類之輸入檢疫條件」。另為進一步簡化輸入檢疫
作業,在有效防範動物疫病傳入的前提下,有效應用檢疫資源,於同日以防檢二字
第
1081481045
號令發布修正「輸出入動物產品檢疫簡化作業要點」。
108
年
3
月
19
日
由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於農委會畜產試驗所辦理非洲豬瘟防疫演練,邀
集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共同參與,模擬非洲豬瘟發生時,現場防疫人員標準著裝、
豬隻人道撲殺方式及豬隻解剖採樣送驗等標準流程,以迅速採集正確檢體,同時避
免檢體污染,並持續與地方政府共同加強非洲豬瘟防疫整備工作。
108
年
4
月
4
日至
4
月
17
日
因馬祖與金門地區於
4
日、
7
日及
8
日分別發現海漂豬隻屍體非洲豬瘟病毒核
酸呈陽性案,農委會陸續於
9
日及
10
日分別公告馬祖地區、金門地區「豬隻與其
屠體、內臟、生鮮及加工產品禁止輸往臺灣本島及其他離島」管制措施,後經防疫
訪視周邊半徑
3
公里豬場,已排除感染非洲豬瘟之風險,已分別於
16
日及
18
日廢
止馬祖地區及金門地區前揭管制措施。